成都应届大专落户
成都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如何办理
一、本市生源毕业生入户
前置条件: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、技校毕业生。
所需材料:
1、《申请表》(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或上网下载);
2、本市户口注销证明(原件);
3、入户人员户口迁移证、居民身份证(原件);
4、毕业证、报到证(原件和复印件);
5、入户地居民户口簿、亲属关系证明(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)(原件和复印件);
6、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(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)(原件和复印件);
7、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(地址不详的提供)(原件);
8、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。
二、非本市生源毕业生入户
前置条件:非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(中心城区大专以上学历、其余区(市)县中专以上学历),且在我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,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、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、单位集体户、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。
所需材料:
1、《申请表》(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);
2、省、市、区(市)县人社部门出具的《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》(原件)
3、入户人员户口迁移证、居民身份证(原件);
4、毕业证、报到证(原件和复印件);
5、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(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)(原件和复印件);
6、入户地居民户口簿、亲属关系证明、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(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)(原件和复印件);
7、集体户首页、空白集体户口内页及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(入集体户的提供)(原件和复印件);
8、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(地址不详的提供)(原件);
9、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。
收费标准:户口准迁证首次办理免费(丢失、损失、补发4元/张)
办理时限:资料齐全当场办理
办事机构:入户地的区(市)县公安局办证中心
办公地址:入户地的区(市)县公安办证中心(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(市)县到派出所)
联系方式:028-86407755 办公时间:工作日 上午9:00-12:00 下午13:00-17:00
温馨提示:
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、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。凡代办户籍业务的,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《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》原件后,各区(市)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。